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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灣也一個月左右了,炎熱的天氣沒有想像中不適應,但這樣濕熱悶燒的感覺還是讓我常常不想動。話雖如此,其實也比預想的行程做了更多,這樣想起來好像也有點哭笑不得。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或聽過一本書,叫「過於喧囂的孤獨」。是的,這是一本書,也許在歌詞或小說裡面常常會看見這句話吧,可是,究竟什麼叫做過於喧囂的孤獨?

指的就是,人人都在各說各話的那種感覺。不光是週遭的人都百家爭鳴,還有自己心中的各種天使惡魔精靈半獸人也都意見分歧,叨叨絮絮,爭吵不休。而你,仍然是被忽視的,你的困惑沒有人能解,你的悲傷沒有人在意。

這一個月我對此非常有感覺,特別是我以一種根本就是環島之氣勢四處省親的時候,每個人都會加問一句:妳之後要做什麼?

然後給予各種專業與非專業、主觀與非主觀的意見。

結果常常使我更加挫折或疑惑。

任何角色都是一樣,都會遇到唱獨角戲的時候,就連當個歌迷也是。

一個偶像給一百個歌迷仰望,就會有一百種形象,何況一個團體動輒有四五人以上,歌迷成千上萬,光是腦補出來的愛恨情仇大概都比真實狀況還精彩。

我是個編故事的能手,光是自己腦補就很多可以玩了。現在的我既沒有力氣、也沒有心情去和素昧平生且自以為是的人講述偶像之於我是什麼樣的概念;當然,我是個平凡人,我也會像其他人一樣做出那種目中無人的事——我根本不在乎別人是唯飯、團飯、CP飯、顏飯、肉體飯、永遠九人飯、8+1飯、現在是八人飯、αβγ飯。那才不干我的事。追星弄得像搞政治,有這種天份怎麼還不快點去革命。所以對於討論偶像這件事,我變得沉默,再也不想深入多說,甚至一度厭惡自己寫了同人文,花費時間雕琢那些也許根本沒有意義的文字。

故事就只是故事而已。後來我這樣告訴自己。如果沒有人能理解故事裡的那些角色,起碼我——作者,始作俑者,要為她們負起責任。

我也不知道我能寫到什麼時候。起碼,在我對這個社會投降之前,應該都還可以繼續吧。雖然,這個社會腐蝕人的強度和速度都可怕得令人髮指。

就算我不寫了,我還是會在心裡一直編故事。這是我的天性,我逃離這世界的唯一方法。

開始這個部落格至今不過三年半,雖還稱不上人生劇變,但確實有失有得。失的,再不可能回來;得的,有時卻也覺得恍如浮雲,只有悲愁會越來越沉重。我只能盡我所能,不論世界的另一端是否還有人在等待。

在這天說這些真是奇怪,但是或許就因為是這天所以才會想說這些。

一直祈禱著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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