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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都可以是藝術。

大至公共建築,小至一盞路燈或一個水溝蓋,那些別出心裁的設計必然有個發想源頭,然後透過實踐者將構想轉變為現實,這些現實再經由人們的解讀又成為抽象的概念。

至於人們如何解讀如何詮釋,實踐者難以對此負責。

以上是殺手M.I.A.──「裝置藝術大師」(Master of Installation Art)在訪談裡說的。

不過,「M.I.A.」是這幾年殺手業界給他的封號,他本人並不這樣稱呼自己。

「還是叫我Joker吧。我出道的時候就是用這個名字。『M.I.A.』這幾個字對我來說……用在我身上不大適合啊。」殺手Joker如此告訴採訪員。

和想像中的藝術大師形象不大一樣,「Joker」這個名字確實更貼近他本人狂放不羈的外型和性格。精瘦到以男性而言甚至有點過於纖弱的體格,據說經常變換顏色的刺蝟風格短髮(採訪當天是紫色),兩耳耳垂和耳廓都有穿洞,喜歡穿背心和鬆垮的滑板褲,並且褲管紮進有消音功效的軟靴裡;後來Joker還大方的脫掉上衣,向採訪員展示了特殊的圖騰刺青。

採訪當天,殺手Joker正在工作坊裡用植物製作染料。見到採訪員抵達,Joker很熱情地拿出了自己不久前才學會蒸餾的蘭姆酒,以及早晨起來就開始慢火燉煮的一鍋不知名料理,在簡陋得可說是家徒四壁的小木屋裡招待採訪員。

「抱歉啦,沒有桌子椅子,就這樣吃吧!」Joker拿來一大盤圓圓扁扁的玉米麵包和一大盤炸脆薯,和採訪員一起席地而坐。

 

有修習殺手藝術課程的練習生們一定都聽過殺手Joker的作品,即使是沒什麼藝術素養的殺手,只要有關心最近業界內的消息,大多也都對Joker的幽默會心一笑。

在「我沒醉」這幅作品裡,穿著西裝的任務目標呈現跪姿,一手握著酒瓶,一手拿了手機,頭浸於馬桶之中,現場散落玻璃瓶碎片。馬桶裡並非清水或嘔吐物,而是滿滿的伏特加;任務目標的咽喉處有一道微笑似的裂口,但現場並無血跡。目標人身體裡的血有部份裝在它手中的酒瓶裡,其餘的血量則不知去向。

「永遠在一起」則是一對交歡中的男女共同被繃帶纏繞了全身,包得像一尊木乃伊似的。兩人的軀體看起來完好,但據說法醫解剖時並沒有找到它們的心臟。任務現場是一棟豪宅裡的主臥室,臥房裡飄散濃烈的麝香氣味;那尊木乃伊被放置在床上的正中央,白色床單上一片一片的暗紅不是玫瑰花瓣,而是它們生前的血液。

其他還有在設備完善的廚房裡燉煮自己右手並且吞菜刀的廚師、四肢關節都鬆脫得像木偶傀儡般的大法官身體被擺成納粹符號放置於法院頂樓,祭壇上擺了顆黑道人物的頭、嘴裡還按照當地民俗的神豬祭典而咬了顆橘子……等等任務經過國際殺手總部的查證,皆是殺手Joker的作品。

「最需要注意的啊?那當然還是任務目標的肉體狀態了。人類死亡之後,身體立刻就會開始啟動自溶的程序,這個大家都知道吧?為了維持整體場景的整潔,不僅要做場地清理和布置,屍體也要進行一些延遲腐爛和屍斑出現速度的處理。氣味也是場景的一部份唷,千萬不要忽略這種細節。」被問到執行製作時最需要費心的部份,殺手Joker如此回答。

當然,雖說Joker是裝置藝術家,本業畢竟還是殺手。在動手執行任務前,和委託人的溝通是必要的,酬金報價也是事前談好。

「通常都是委託人告訴我需求,然後我提出場景的構想。不過有時候委託人也會有神來一筆的提議或是令人叫絕的提案。我就曾經遇過很有想法的委託人,對方鉅細靡遺地描述她的構思,我只要把她的腦內想像圖做出來就好。比起什麼藝術家,我應該更像……室內設計師吧!」

Joker十九歲時作為殺手出道,至今已經滿十三年了。這段年歲所累積的名聲以及原本就獨樹一幟的風格使他名列殺手收入排行榜的前三十名,不過Joker說自己當殺手或當藝術行為者還可以,在管理金錢方面則完全沒有天份。他把大部份的收入投資於所屬組織,創立食品管理部門;目前該組織擁有獨立牧場、農地和酒莊,為練習生與職員提供健康美味的營養餐。

「因為我也很喜歡吃。小時候很窮,雖然餓不死,但也吃不了什麼好東西。不是吃得飽、營養豐富就叫做吃得好,均衡是很重要的。飲食這種事情除了享受美味,說到底最基本的意義還是要維持身體健康才對。」

說到這裡時,Joker看了看面前的燉鍋。

「你們事前寄來的提問清單裡,問到了『最喜歡的料理』和『印象最深的作品』。我就是看到這兩題才答應你們來採訪。很少人會關心我喜歡吃什麼。」殺手Joker對採訪員說。

此時屋外下起了雨。Joker說,老天真是配合,吃這個的時候,就該配著雨聲和那溼答答的水氣。

 

空氣裡總是飄浮著垃圾的氣味,濕氣又加重了那股腐爛的氣息。

只有下雨的時候會感覺這世界是清新的。可是一旦雨停了,水氣開始蒸發時,那些味道也就跟著升起,到頭來,四周就像是被籠罩在垃圾臭氣的迷霧裡,揮之不去。

炎熱多雨的城鎮,山坡上的貧民窟,Joker長大的地方。

貧民窟裡多的是不完整的家庭,或者是因為沒有節育觀念而有七八個兄弟姊妹的大家庭。Joker屬於前者。父親因為工地意外身亡,母親為了維持生計而替城裡的幫派運毒,後來失去蹤影。十歲的Joker寄住在同樣貧困的嬸嬸家,加入拾荒大隊的行列。

雖然所謂的垃圾裡其實有很多資源,政府提供的報酬卻少得可憐。Joker意識到當個腳踏實地的好人是沒用的,於是他和其他少年組成了扒手團,除了照常和大家一起運輸和整理城鎮裡的垃圾之外,閒暇時也偷偷觀光客的錢包,拿那些錢去買日常必需品給家裡用,或者買藥、酒,再帶去黑市交易。

後來,嬸嬸帶著三個表兄妹和他當小偷存下的錢跑了,Joker又回到一無所有的狀態,但他不是很在意,反正再賺就有。

當時比起嬸嬸,更照顧他的其實是他舊家隔壁的一個姊姊。那少女大他五歲,身代母職照顧家裡的三個弟妹,兼做蠟燭販賣以貼補家用。每次Joker回那破爛的舊家發呆休息時,那少女總是問他要不要過來吃個飯。

「好啊!我要吃。我可以付妳錢喔!」

「唉,隨便煮煮隨便吃吃而已,誰要拿你的錢啊!」

「可是妳煮的東西好吃啊!」

「是嗎?那你猜得出來我煮了什麼東西嗎?」

「呃,不就豬肉?」

「別囉嗦了快過來!」

他最喜歡吃的料理是燉豬雜碎。便宜的、沒人要的各種內臟和碎肉,用大量辛香料掩蓋腥味,燉得爛爛的,搭配馬鈴薯或米飯;如果是配麵包吃的話,最後還可以用麵包沾抹剩餘的醬汁,一丁點都不浪費。他記得當年母親失蹤時,少女招呼他一起來吃飯,吃的就是燉豬雜碎。

嬸嬸離開後,Joker又回到舊家住。他照常當扒手,並且常去少女家吃飯。少女的弟弟生病時,醫藥費是他出的;他和少女全家人第一次吃到漂亮的草莓蛋糕,那也是他買的。

錢對他而言不重要,但是有錢真好。他深深這樣覺得。

即將滿十五歲的前三個月,Joker在行竊時扒走了一名殺手的皮夾,但是逃逸失敗,被殺手從背後一記飛踢而仆倒在地,差點撞斷門牙。殺手拿回自己的皮夾後,不但沒把他帶去警察局,還讓他當嚮導,晚上又請他吃燒烤大餐。

「想不想轉行?」拿著啤酒的殺手問他。他注意到殺手手指頭上擦的鮮紅色指甲油,覺得那顏色真是美麗。

Joker就這樣離開了貧民窟,跟著殺手去某個國家的殺手組織接受訓練。他把所有的錢都留給隔壁家的少女。臨行前的最後一頓飯,少女烤了些玉米麵包,做了他最愛吃的那道燉豬雜碎。他全吃光了,用扁扁的麵包把肉醬擦得一乾二淨。

 

殺手Joker的訓練過程很順暢,當扒手時的經驗讓他在殺手訓練裡如魚得水,能夠悄悄從目標人背後割斷咽喉,或者神不知鬼不覺對目標下毒。他還發現自己的手很巧,善於製作各種模型,切斷筋肉和縫合傷口的技術也十分高超。

再次踏足那個城鎮,是取得殺手執照之後大約半年的事。雖然成為了殺手,他的部份收入還是得用來償還之前向前輩借貸的生活費;他努力工作,所以半年就還清了,還存了一筆錢,作為回老家探望的旅費。

都過了將近五年,貧民窟的氣味依然沒變,但面孔換了不少,他覺得有點陌生。聽說之前發生過雨災和流行感冒,加上黑市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衝突火拼,以及各種讓人顛沛流離的理由,不見故人,也是很正常的事。

他從前的老家已經有人進駐了,是個老婆婆和一對夫婦,還有三個小孩。Joker認為自己的出現只會被當成不速之客,因此沒去打擾。

令他驚喜的是,舊家隔壁的少女仍然住在那裡。原本Joker看見一個陌生的小孩坐在她家門口,還以為她也不在了。他觀望了一陣子,屋內走出一個女人跟那孩子說話,女人抬頭看見他,他們立刻就認出彼此。

她結婚了。父親急病過世,三個弟妹一個失蹤、一個病死、最小的被領養。Joker在門口看見的是她兒子,很可愛而且聰明,才兩歲多就很會說話,雖然發音還有點不清不楚的。

「妳丈夫呢?」Joker問,但她似乎不想回答,只說丈夫出去工作了,大概下週才會回來。

Joker趕緊轉移話題,問她要不要一起去城裡吃飯,他請客。女人猶豫了一會兒才答應,替孩子和自己換了件乾淨整齊些的衣服,跟著Joker到熱鬧的街上去。飯後,Joker又陪他們回到貧民窟的家裡,才獨自返回旅館。

女人大略知道Joker當初離開是去接受殺人的訓練,但什麼也沒問,話題總環繞著過往回憶,細數Joker在家鄉曾經做過的種種事蹟。

Joker從剛見到她時,就覺得她走動的方式不太協調,腰部似乎有傷,又瞄到女人的手臂有些瘀痕。他和女人一樣毫不過問,只是一路暗地裡留心著。

第一天探訪之後,又開始連日豪雨。從前討厭這些雨水,而今這些水滴卻為Joker帶回許多記憶。他記得那混雜著垃圾臭氣的雨水氣味、苟且偷生的討生活、因為一點小事而感到開懷開心的日子。

隔天他冒雨買了些新鮮食材去探望那女人和那小男孩。女人留他吃頓飯,他幫忙看顧小孩。男孩想出去玩,可是下雨;Joker在屋子裡一下高舉孩子讓他體驗飛高高的感覺,一下又給孩子當馬騎。後來他實在沒把戲可耍了,向女人要來一一些破布,打算做個晴天娃娃。

做法很簡單,就是把碎布揉成圓形,再拿一塊布片包起來,留點荷葉邊,用細繩綁好,畫上笑臉。

「這是什麼?」小男孩用稚嫩的聲音問。

「這個啊,這個叫作『晴天娃娃』。把它掛在外面,雨很快就會停囉!」

「為什麼?」

「嗯,因為它有魔法啊!」

「你怎麼知道?」

「我也不知道,日本人說的。」

「日本人是誰?」

「日本人就是──從日本來的人嘛。」

「你也從日本來嗎?」

「哎呀……我跟你一樣,都是這裡的人喔!」

「那日本人在哪裡?」

「……」

即使是殺手,也對小孩子沒轍。面對小男孩沒完沒了的問題,Joker趕忙將布塞給小男孩,讓他試著做一個晴天娃娃。小孩兒肥短的手指自然還不夠靈活,沒辦法將娃娃脖子上的繩子繫好,不過這小孩倒也靜得下心,一次又一次嘗試,忘了要繼續問問題,直到女人招呼他們來吃飯。

炒雞肉、炸薯條、烤羊肉串、蔬菜濃湯。女人說那孩子喜歡帶皮炸的薯條,有時還會沾著燉鍋裡的肉醬吃。

孩子聽到母親這樣說,指著切成小塊的烤羊肉說「這個我也喜歡」。

女人含蓄笑了笑:「這孩子第一次吃羊肉。」

「是嗎?那這個你喜歡嗎?」Joker拿下肉串中的一塊黃色甜椒,遞到男孩鼻子前,男孩立刻皺著臉把頭轉開。

「不要!」

「哈哈哈哈!」Joker大笑。「我也不喜歡這個!但你媽媽喜歡!」

「那全部都給媽媽吃好了!」

Joker喜歡這小孩,覺得很處得來。他計畫過幾天天氣放晴了的話,就帶這孩子出去郊遊,或者去城裡逛逛,買些玩具或吃些點心。

 

女人奔來旅館找Joker的時間是凌晨四點多,即使Joker在短短半小時之內就和女人一起趕到醫院,也已經於事無補。

孩子頸部以下癱瘓。就算有再多的錢、醫術再精良的醫生,以當前的醫學科技也無法救回嚴重損傷的脊椎,何況這孩子來自貧民窟,他的母親連急救手術和住院的費用都負擔不起。

而孩子的父親正是這一切的始作俑者。

事情發生的三天前,Joker還和那男人打過照面。他們倆彼此認識,對方和他一樣,出身於貧民窟,當過小扒手,後來加入了城裡的黑幫;因為在黑幫買賣裡惹了事,離開這個城鎮去避風頭,兩年多之後回到貧民窟來。聽說一度洗心革面,加入垃圾運輸隊,但沒多久似乎又去不法組織當保鑣。

「他平時就會打妳,是吧?」

在病床邊,Joker望著還在昏迷中的小男孩,冷靜地問女人。啜泣的女人沒有回答。

那天晚上,丈夫和朋友喝了酒,回到家中和女人起爭執,並且如往常一般毆打妻子。已經睡著的小男孩被那些撞擊和哀嚎聲嚇醒,哭聲惹得父親更加心煩,責罵女人平時沒有好好教導小孩。

就在男孩想要跑到母親身邊的時候,男人抓住孩子往旁邊一甩,小孩的背和後腦就這樣撞上櫃子,櫃子又倒下來壓在男孩身上。

男人稍微清醒了一點,搬開櫃子,看見鮮血慢慢從不再大哭大鬧的孩子頭部流出,當下選擇轉身逃跑。

Joker幫忙支付了醫藥費和幾天住院費。他告訴女人,這孩子還有可能會醒來,要女人好好想想未來的日子要怎麼辦。如果需要錢,他目前手上是有一點,往後也可以再賺。他要女人慢慢想,不需要急著回答。

兩天後,男孩清醒了,眼珠子滑溜地轉動,含糊地想喊幾聲「媽媽」,只是因為做了氣管切開術而難以清楚發出聲音。女人卻顯得異常冷靜,安撫著孩子,告訴孩子過幾天就能回家了,到時候讓Joker帶他去玩。

可是當體力仍然虛弱的小男孩昏睡過去,女人請Joker和她出去私下談談時,她所提出的請求卻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你……會殺人,對吧?」

「會。」

「替我、替我殺了那孩子。讓他感覺不到痛苦,讓他平平靜靜地──死去吧……」

「這就是妳的決定?」

「他是貧民窟的孩子。沒有辦法依靠勞力過活,就等於沒有生存方式,也沒有任何未來或是人生可言。就算──就算他今天只是腳不能走,我也會……希望他趁早平平靜靜地離開這個世界。」女人一邊流淚一邊說著。「何況都成了這個樣子了,現在這樣子,他就和躺在棺木裡沒有兩樣……靈魂被囚禁在動彈不得的身體裡,這多麼恐怖、多麼難受……我救不了他,但是也沒辦法自己動手,他是我的孩子……我做不到。所以請你幫我,幫我送走他吧……」

Joker移開視線看著天空。深灰色髒兮兮的厚重雲層覆蓋在頭上,傍晚的夜風就像因為頂著這些雲的壓力而無法移動似的,整條街道都十分鬱悶。

「你丈夫呢?」Joker問。「這也是他的孩子,要殺了這孩子的話,不必讓他知道嗎?」

「不用。」女人帶淚露出恨恨的笑容。「他沒地方去,一定還會再回來。孩子的事情處理好,我就會殺了他。是他害死我的兒子,真正最該死的人就是他。」

「妳有辦法殺他嗎?」

「不知道,但就算拚了命,我也一定要他死,一定要。」

「拚命沒有意義。」Joker轉過身,背對女人。「要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就像妳說的,如果靈魂被禁錮了的話,活著也沒意義。妳想要殺人,我替妳殺,但是要有報酬,我才能動手。這是我們這一行的規定。」

「錢嗎……我只有一點點。你還想要什麼,我能給的都給你。」

「誰要拿妳的錢啊?我要別的。」

說這句話的時候,天空降下大顆雨滴。

 

男孩平靜地躺在小棺木裡,身旁擺著木雕的小汽車和小馬;一個白布做的晴天娃娃放在他的胸口上,娃娃的平淡笑容和小男孩的神情一樣安詳。他被依照當地習俗火化,Joker和他的母親將他的灰燼帶到美麗的山林瀑布旁灑下。細雨絲和小水花陪伴著男孩飛逝,他並不孤單。

兩週後,男孩的生父被發現陳屍於家中。沒有頭顱的屍體被壓在倒塌的櫃子下,除了脊椎斷裂之外,渾身都有被痛毆過的挫傷。

而它的頭被包在一大塊垂懸於屋外木樑下的白布裡,用來懸吊的麻繩同時也是布塊的束口,防止頭顱掉出來。做了防腐處理的頭並沒有潰爛,但是這顆頭沒有眼珠和耳朵,也沒有舌頭。包覆在頭顱外的布上畫著兩個黑點和一彎圓弧,看起來就像個笑臉。

一開始,濕漉漉的空氣裡充滿屍臭味,鄰居又害怕又嫌惡;雖然找來警察處理,但似乎沒人真正關心這件事。

雨季似乎在那天結束了。天氣放晴,垃圾的氣味隨著蒸發的溫熱水氣瀰漫擴散,屍臭和垃圾臭混雜在一起,令人很快就忘記這些氣味有什麼不同。

男孩的母親消失了蹤影。有人說她就是兇手,也有人說一個女人不可能將一個大男人毆打成那樣,她一定是被真正的兇手綁架了,或者也已經被滅口。

無論如何,貧民窟的人永遠不會再見到她。

 

「當時我要求的報酬,就是這個。」Joker揮揮手上的炸薯條,又用下巴朝那鍋燉肉點了點。「一盤炸薯條,我替她殺死她兒子。一鍋燉豬雜碎,殺了她丈夫。可惜我的手藝沒她好,你們可能無法體會那種美味。」

Joker說,比起炸薯條,自己還是更喜歡燉豬雜碎一點,因為肉比馬鈴薯貴,而且薯條太孩子氣了一點。採訪員覺得兩樣都很好吃,燉豬雜碎裡搭配的辛香料使得味道很有深度,不是隨便的雜燴而已;薯條則一向都是殺手夜談採訪員趕稿時的最佳點心。

當採訪員謹慎地冒昧詢問Joker是否還有在和那名女子來往時,Joker聳聳肩:「我每年會去看她一兩次。她委託我的任務結束後,我就送她去某個小島,那裡有我認識的廚師,她留在那裡學做料理,現在餐廳生意非常好呢。」

不但燉豬雜碎的功力更上層樓,現在還會處理各種海鮮,就連烘焙蛋糕甜點的技術也十分純熟,一般居民、觀光客、當地黑幫都很拜服她的手藝和待客之道,是個可以獨當一面的老闆娘。

據說那是個氣候宜人的小島,人文景物古樸,自然環境優美,雖然不是知名勝地,Joker周遭的殺手朋友聽了他的推薦而去度假之後,全都讚不絕口。

至於殺手Joker心目中印象最深的作品,雖然晴天娃娃也讓他難以忘懷,但是──

「當山谷的風乘載著那些灰燼,讓它們飄飛在溫柔的細雨花和活潑的瀑布水花裡時,那些灰燼似乎也和水花一樣閃動著微小的晶瑩光芒;那一刻,是我所見過最美麗的動態景色。那不是我一個人能夠獨力完成的作品。再怎麼說,人類和人類的力量都太渺小了。所以我不覺得我是什麼Master。」

另外,殺手Joker不習慣「M.I.A」這個封號的原因還有一個。

那名女子的小名,就叫作「Mia」。

「當然,她早就換新名字了,我現在也都是用新名字叫她,也沒有再用過這個小名。她想要擺脫那段過去,只不過對我來說,那段過去裡也有我很珍貴的回憶。不論想要擺脫或是想要珍惜,都沒有人能回到過去。其他人愛怎麼稱呼就怎麼稱呼吧,但是,我想要好好地把這個名字放在心中。『M』、『I』、『A』這個字母組合對我來說,就只會用來稱呼我心中那個會關心我有沒有吃飯的她而已。」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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