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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20530坐在鐵欄邊。巡房的人走經,低頭瞥了她一眼,沒說什麼就離開了。

她早知道今日巡房的人不是林允熙警官,只是卻不知為何仍然抱著微弱的希冀坐在那兒等待,想見她一面。

不過是想說聲謝謝……吧。為了今天的事。

每年都有那些孤兒院小孩來報佳音,她一個一個都看得仔細。有些孩子天真樂觀,有些已有淡淡的憂鬱神色;有的是新面孔,而少了幾個曾經來過這兒的小孩。是被領養了吧?會被好家庭領走嗎?那麼那些年年都出現的孩子就注定是這樣了?

她也是孤兒。那個男人在得知她母親懷孕之後就拋棄了她,原來那男人早有家室,一直欺瞞她母親;母親在她兩歲時離開她,將她交給外婆照顧;四年之後,外婆因病去逝,沒有其他人可收容她,於是她被帶到孤兒院。她從未被領養,因為她不想,所以只要有人來提領養,她那天就故意搗蛋或裝笨;與其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被遺棄,不如安安穩穩的待在這裡。看著身邊的玩伴一個一個消失,孤兒院裡的志工阿姨們日漸老邁而消失,她學會不要和人們有太深的牽絆。她最討厭那些來孤兒院參訪的達官顯貴和學生團體;那些人心血來潮就跑來施捨,給孩子們希望和依賴然後就歡歡喜喜地走人,根本不知道接下來小孩子所要承受的那段失落。

運氣很好,十五歲那年開始有不具名善心人士使用贊助專案,提供她三年高中學費和每個月五千元的零用錢,讓她得以安心讀高中,不至於為錢所苦。在不影響課業的狀況下,她假日還是會去打工,為的是提醒自己,不能把她目前所擁有的援助當成是理所當然。後來她也沒有辜負對方,考進了名校的經營科系。世界很小,她進大學時才知道,贊助人是崔氏地產的理事夫人,以自己女兒的名義幫助了很多孤兒;而贊助權俞利的是崔氏二小姐的名字,崔二小姐也正好與她成為大學同班同學,她們變成很要好的朋友。

所以坦白說,權俞利覺得自己很幸運,當個孤兒根本沒什麼,一個人落得自由自在。知道自己的恩人是誰之後,她就一直以進入崔氏地產工作為目標,努力充實自己,希望能夠好好報答崔家對她的恩情。她有了可以信任的朋友,生活總算有了一個踏實的未來藍圖,不斷飄流的心好像終於可以定下來了。

只差一件事。

好奇心使然,她一直都有在尋找自己親生父母的下落。高二那年她得知母親在兩年前已因車禍亡故,在此之前患有憂鬱症並且獨居。權俞利為此鬱悶了一陣子,不過不算太難過;她把尋根這件事情拋在腦後,努力準備大學入學考試。直到大二那年,她得到了關於親生父親的資訊;她發現那男人還有一個女兒,比她小一歲,居然就和她念同一所大學,是法律系的新生。打聽到這個與她有血緣關係的學妹參加街舞社之後,她通知那位被她拒絕過三次的街舞社社長,下學期就正式轉社加入。

她就是利用這個機會親近林允兒,這同父異母的妹妹。原先不過是要藉此看看那個遺棄她的男人現狀如何,卻沒想到,林允兒改變了她。

那男人的生活過得很差,她忽然慶幸自己被遺棄了;林允兒則不然。因為有這樣的父親,允兒過得很辛苦,從小聽著父母爭執吵架,從高中開始就出去打假日工;好在允兒聰明也肯努力,即使辛苦也把課業應付得很好。進入大學之後沒多久,允兒的母親大概覺得責任已了結,終於不願再忍受丈夫而逃離這個家庭,留下允兒獨自面對。旁人都不知道這些,林允兒在人前總是裝得堅強開朗。權俞利出現的時刻,正好是林允兒最脆弱的時候;對於林允兒,權俞利一方面出於同情,一方面也欣賞,兩人的個性和興趣又正好很合得來,權俞利對這個妹妹越來越有好感,只是不認為有相認的必要,只要默默在一旁幫助她、守護她就好。

她曾經懷疑過,自己或許愛上了林允兒。愛上自己的妹妹,聽起來有點可笑;她不斷分析自己,看看自己的腦袋是哪裡出了毛病,不過那也改變不了什麼。就像她知道崔二小姐很喜歡她一樣,她明白不管是因為身份還是種種因素,兩人都絕對不會有結果,所以,有些話不需要說破,只要能夠陪伴在左右就好。

即使如此,權俞利那時還是覺得自己是幸福的。她過得很好,她有光明遠大的未來;等她進入崔氏地產後,她就可以成為崔家的助力,當二小姐的得力助手;允兒可以和她一起生活,她會好好照顧允兒。在她的過去、現在、未來裡,她都不需要父親。

她,權俞利,是自由的。

直到她成為編號120530,她失去了一切。

崔二小姐偷偷為她提供律師,還是救不了她。礙於家族壓力,她被收押後,崔二小姐一次都不能來探視她,她們最後一次相見是在法庭上;宣讀判決之後,她看見二小姐低頭哭了,而她既沒有力氣、也無法反抗這項刑罰,懷著對二小姐的愧疚被法警帶走。

而作為目擊證人的林允兒,木然的愣在那,沒有任何反應,也不看她。

入獄之後,她就與外界斷絕了連絡。允兒消失了蹤影;律師告訴她,崔二小姐被家人安排去國外念碩士。至此之後,她拒絕其他人的探視。

允兒以林允熙的身份出現,她一時不知道該怎麼面對。

監獄蹲久了,她已經有點忘記自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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