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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0星期三天氣:晴,晴到熱死人

今天也是一起床就在整理房子。話雖如此,還是滿幸福的睡到了十點,吃了好吃又健康的早午餐。想想自從兩年前車禍之後,好像就再也沒大肆吃過什麼太誇張的垃圾食物了。有時候還是滿懷念那種可樂和炸雞薯條過一餐的放縱感,不過……那種東西,少吃了也好吧。

實在太熱了,即使穿著背心和短褲仍然汗流浹背,整理不到兩個小時,忍不住開了冷氣。大部份的書都已經裝箱了,一些比較零碎的擺飾我也先用廢紙仔細包好才放進紙箱裡,應該不會壓壞;東西壞了可以再買,但回憶是怎麼樣也買不到一模一樣的。啊,就像那個我們從愛沙尼亞帶回來的手工小木偶兵一樣,那時候找遍好多店家和市集攤販才找到一個這麼有特色的;有一次妳幫我拿書時不小心撞到櫃子,然後它掉下來,手中那根細細的長矛和頭盔上的尖角就斷掉了,記得嗎?妳還因此難得的一直說抱歉,而且好像很難過的樣子。後來我把長矛和頭盔角黏回去了,可是黏得有點歪歪的;妳看不下去,拆掉了又重新黏一次,真是打擊我的自信心。

不過妳黏得確實比較好啦,這點我承認。

今天我找到一個紙盒把它裝好了才放進箱子裡的,而且放在最上層,應該不會再弄壞的。不要擔心。

這樣整理完之後,把箱子搬到旁邊堆好,家裡看起來幾乎就空了,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有點奇怪。在這裡住好幾年了,雖然我不是會跟街坊鄰居熟起來的那種人,但多少還是有點感情在;比起我,隔壁和樓下的大媽們倒是更喜歡妳,老說妳長得好看又有禮貌。有一回妳在煮晚餐時,她們還來問說妳再煮什麼怎麼那麼香呢。

我想她們一定會很想念妳的吧。

最後要清理的是鞋櫃。妳的鞋子早就都收走了。我的鞋子不多,趁機把它們都保養了一下。那雙運動鞋的鞋底真的都磨平了耶——無論我怎麼愛護鞋面,鞋底磨損這一點還是無法避免。難怪妳常常叨念說我該換一雙新的了,再穿這雙去跑步早晚會滑倒。但是,我就是不想換。

這雙鞋子是妳送給我的,記得嗎?在我車禍之後。因為要復健,所以妳買了一雙新的給我當室內運動鞋。為了那雙鞋,妳在醫院裡差點就紅了,想起來就覺得好笑。

那天妳來病房裡陪我,結果病房裡充滿了其他病患的家屬,好吵,我就提議我們溜出去散步吧;那時候醫院輪椅短缺,我只能撐拐杖,妳一面說不要太勉強,一面又說外面天氣真好,我都不知道妳是在鼓勵還是在勸退我。

的確,那天天氣很不錯,陽光和煦,風又清涼,花園裡的花都舒展著身姿。但是才待沒多久,妳忽然就要我跟妳下去醫院餐飲區,弄得我一頭霧水,因為不久前妳說妳先在樓下吃過才上來找我的呀。

「呀,別囉嗦!跟我下來就是了!」

「是是是……」

而且妳一路上還嫌棄我走太慢,我明明就是傷患不是嗎!剛剛的溫柔都到哪裡去了?

可是妳又一邊嫌棄,一邊細心注意我的腳步、防止周圍的人撞到我。妳這個女人怎麼這麼矛盾這麼難懂啊?

到了餐廳妳就急急忙忙到某張桌子邊探頭探腦,旁邊的人都一臉覺得妳很詭異的樣子;平常妳根本不可能那樣的,妳最在乎人家怎麼看妳了。然後妳一臉悶悶不樂的樣子走回來我這。

「到底怎麼啦?」我問。

「不見了。」

「什麼東西不見了?」

妳又鬱悶又洩氣的看著我,一直不肯說;如果不是我又哄又裝不耐煩,妳大概就會自己把這件事吞掉了。

原來就是妳買了一雙運動鞋要給我(而且是我之前說過最耐磨最好穿的品牌),但是妳吃完飯後急急忙忙離開,把鞋子連同鞋盒和整個提袋都忘在桌子下了,結果回來找時已經不見蹤影。

我就這樣撐著拐杖跟妳把整個餐飲區都翻遍了,各樓層服務諮詢區、失物掛領區、候診區也都一一探訪,最後半路被我的主治醫師看見,把我拎回病房扔回床上去,威脅說要沒收我的拐杖以免我四處趴趴走。而妳還是不死心,又把整個醫院都巡了一次;究竟去過了哪些地方,妳死都不肯告訴我,不過接下來幾天好像每個護士看到妳都會問說:「鞋子找到了嗎?」

幸好有找到。餐飲區的打掃阿姨收起來了,但是太忙,我們去失物招領區時她還沒來得及送過去。

我還真是忘不了那時護士小姐提著袋子走進來時,妳臉上從低落到欣喜的表情轉換。那是多麼全然純粹的開心啊!當時沒給妳拍張照真是太可惜了。

大概是因為失而復得、得之不易,穿上這雙鞋的時候莫名感動。穿著它跨出的第一步雖然還是無法獨力站穩,不過整個復健的過程也從來沒有跌倒過。不知道是因為鞋子好,還是因為送這雙鞋子的人一直在身邊的緣故。

所以我怎麼捨得把這雙鞋丟掉?

是誰說不要送情人鞋子,情人會跑掉?我都是穿著這雙鞋走向妳的。復健的時候是這樣,痊癒之後也是這樣。

我覺得以後也會是這樣。

後天就要搬離這裡了,明天就會是最後一次穿著這雙鞋去運動然後回到這個又舊又小的家。

我會很想念這裡。

但是我很高興,我能帶著這雙鞋一起去住新房子。

親愛的,新居快樂!

我們終於有了真正屬於自己的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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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為您示範如何寫一篇國中生程度的「捨不得」。(誤

ps.  本文純屬虛構。本人沒有情人,也沒有要買新房子。雖然很想買但是沒錢。本文寫作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傷亡。

 

哈哈哈開個玩笑,不要太認真。這篇拿去考試可能只能拿兩分,畢竟又造假又看不見主角的成長嘛。

會寫這篇真的只是因為我昨天睡覺做了一個夢而已。

本來我今天是想放秋曜日或殺手文的說。期待明天吧。

 

稱讚我自己一下,我最近好勤勞。

晚安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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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